信息公开指南
依据市教委、市人社局有关工作规定,根据《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》,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特编制《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。需要获得我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照该指南获取相关信息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我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信息公开目录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我院主要在“信息公开”网上专栏进行公开。我院“信息公开”网上专栏具体网址为:https://xxgk.tjtdxy.cn/。
我院还将分别通过信息公告栏、学院官网以及其他形式公开相关信息。
(三)公开时限
我院将按要求公开属于应当公开范围的信息,并做好更新工作。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我院申请获取。我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部门
受理部门为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;地点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办公楼;时间为工作日9:00-11:00,14:00-16:00;电话:022-26186928;邮编:300240;邮箱:tjtdxy@sina.cn
(二)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公开信息,请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表:
1.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;
2.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,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;
3.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我院提供信息的方式。
(三)申请途径
向我院提出申请的,请填写并提交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)。
1.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我院“信息公开”网上专栏上填写电子版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填写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2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我院受理部门,当场提出申请。
3.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。
我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可提供电话咨询服务。
(四)申请处理
我院收到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后,对申请进行审查,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
1.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2.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3.不属于我院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构的,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;
4.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,区分处理,部分公开;
5.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,将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;
6.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我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我院已经作出答复的,将不再重复处理。
(五)处理时限
我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;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;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,将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我院提供信息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,将在申请人办妥缴费手续后即予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