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要求,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。全文内容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、主要经验、存在问题、改进措施等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9月1日-2014年8月31日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22-26181859。
一、 概述
2013-2014学年度,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部署与要求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,努力保障师生和社会依法获取学校信息,促进依法治校,推动《条例》、《办法》在学校全面、正确、有效地贯彻实施。
1.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。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在由院长王玉涛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能,强化责任,狠抓落实,提高效能,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
2.拓展信息公开渠道。发挥学校门户网站、招生就业网、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平台的作用,在学校主页及时发布学院最新动态、重要通知与公告、招生就业信息等,主动公开学校信息,方便师生和公众知晓学校工作,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。
3.深化信息公开内容。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,积极推动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。重点推进干部任用、人事任免、教育科研、评奖评优、招生就业、财务、基建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,如技术职称评定的条件、名额、程序、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;干部聘任和人事聘任的条件、名额、办法、程序、结果;各类招生的计划、程序、政策、规定、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;学生入党、转专业、评奖评优、学费减免、贷款、勤工助学的政策、办法、结果;学院科研项目申报、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。力求各部门办事程序规范,透明公开。
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1.招生信息、财务信息公开情况
招生信息公开方面,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及时。学院于2014年3月9日在学院“招生就业网”公布自主招生章程、计划、专业素质考试大纲、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和笔试模拟试题,并于4月26日于网站上提供考试结果查询;于2014年3月20日后陆续发布了春季和秋季招生计划、招生章程,并自8月5日起提供各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,做到录取工作公开透明。(网站始终公布招生咨询和监督渠道,并于年初公布了2008-2013年各省录取分数统计情况)。
财务信息公开方面,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准确透明。学院财政预算、决算报表由财务处掌握,每年向院务会、领导班子会及职工代表大会汇报,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,2014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学院财政预算、决算报表。学院教育收费项目均在新生“入学通知书”及“新学期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”中说明,并于学生报到时在收费处张贴收费明细宣传材料。
2.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情况
学院通过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主页、招生就业网、信息公开网、校企合作处网站、科技信息处网站、国际交流处网站、培训处网站及各教学系部网站、学院校园网平台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院信息2510条,是学院公开重要信息的主要途径。
学院通过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、校园之声手机报等信息平台发布主题、信息1800余条,成为学院公开信息和与学生及其家长交流的重要途径。
3.通过各类会议、校报校刊等方式公开信息情况
本学年,学院每周例行召开院务会、领导班子会各1次,共百余次;每月召开各系组织学生大会各1次,近40次;每学期召开教职工培训大会各1次,学生开学典礼、毕业典礼各1次;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次。各类会议共150余次。
学院内部发行校刊1本,更新宣传栏、电子信息屏及校史馆宣传板180余版,学生组织编写校报4期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学院在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学院办公室,并在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受理程序、联系方式。2013—2014学年度,我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,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,也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收费、减免情况。
四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
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,特别是对于干部任用、教师引进、职称评审、招生与就业、学生评优评奖、基建工作招投标及有关奖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表示满意,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无不良反映。
五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
本学年,没有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,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、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
学院门户网站是重要的信息公开方式,同时注重官方微博、微信的宣传作用,其扩散作用强,灵活机动,受到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广泛关注,信息公开效果显著。
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认识到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。信息公开的形式、范围、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,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细化,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备、优化。
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《办法》,加强学习研究,继续强化学院信息公开内涵建设,强化监督保障机制,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,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:
1.加强内涵建设,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
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,注重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,不断提高思想认识、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。充分发挥各系部和职能处室的作用,促进各部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,调动各方面自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进一步营造透明公开的工作氛围。
2.加强平台建设,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
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,丰富和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网的内容和功能,丰富现有信息公开载体和公开途径,畅通各种沟通渠道,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。
3.加强制度建设,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
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,在遵守有关制度法规的基础上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,制定更加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,工作职责,舆论监督及反馈机制,及时公布学院工作动态,宣传学院各方面业绩,消除社会公众对其它团体及个人发布学院不实信息的误解及猜疑。
2014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