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天津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(津人社局发〔2015〕14号)规定,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或到学院公告栏查询(公告栏设在办公楼左侧);
二、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5日(周二)上午8:30至11:00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(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),进行现场资格审核;
资格审核地点:学院六号教学楼一层报告厅
三、考生本人请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英语等级证书(或成绩单)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本人报名表、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(应届毕业生提供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)等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。
报考“专技岗2、专技岗3”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(应提供劳动合同,没有劳动合同只能开具单位证明及有关辅助证明材料的,考生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我们将在考察时核实,发现工作经历作假的,可随时取消聘用并计入诚信档案);
四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《实施方案》规定进入下一步程序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,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;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,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特此通知
联系人:孙老师 王老师
联系电话:(022)26182029
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
人事处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